『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教育訓練班確定10月15日開課

發表於2011 年 10 月 06 日 – 14:01:09

訓練班別: 新訓
課程目地:
★☆為落實勞工安全
課程說明: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二十五條規定。雇主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組織、人員:相關人員包括: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違反者經通知而不改善者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與【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的差別: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於課程結束的最後一天,接受本會之結業考試取得之結業證書,可擔任 ( 甲種、乙種、丙種 ) 業務主管之職務工作。但如需擔任管理員職位,需接受國家考試。 ( 檢定考試 1 年 3 個梯次 ) 。

常見問題(Q & A)
1、勞安課程有分哪幾種?

1.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6 小時 →職前教育訓練使用。
2.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21 → 29人以下
3.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35 → 30-99 人
4.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42 → 100人以上
5.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107 小時 →擔任 ( 甲種、乙種、丙種 ) 業務主管
6.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考取乙級技術士→300人以上 (需高中職以上畢業)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民國 98 年 02 月 05 日
第 3-1 條 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對於所屬從事製造之一級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
以上未滿三百人者,應另置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勞工人數三
百人以上者,應至少增置專職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一人。
營造業之事業單位對於橋樑、道路、隧道或輸配電等距離較長之工程,應
於每十公里內增置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

第 5-1 條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人員、工作場所負責人及各級主管之職責如下: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擬訂、規劃、督導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對雇主擬訂之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並審議
、協調、建議安全衛生相關事項。
三、未置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事業單位之勞
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置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事業單位之勞工
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主管及督導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五、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擬訂、規劃及推動
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六、工作場所負責人及各級主管:依職權指揮、監督所屬執行安全衛生管
理事項,並協調及指導有關人員實施。
七、一級單位之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協助一級單位主管擬訂、規劃及推動
所屬部門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人員實施。
前項人員,雇主應使其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前二項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教育訓練之執行應留存紀錄備查。

第 6 條 事業分散於不同地區者,應於各該地區之事業單位依第二條至第三條之二
規定設管理單位及置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勞工人數之計算,以各該地區事
業單位作業勞工之總人數為準。
事業設有總機構者,除各該地區事業單位之管理單位及管理人員外,應依
下列規定另於總機構或其地區事業單位設綜理全事業之勞工安全衛生事務
之管理單位及置管理人員,並依第五條之一規定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一、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
管理單位;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未滿一千人者,應置甲種勞工安全
衛生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至少各一人;勞工人數在一千人
以上者,應另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至少一人。
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一級管理
單位;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未滿一千人者,應置甲種勞工安全
衛生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至少各一人;勞工人數在一千人
以上者,應另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至少一人。
三、第三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千人以上者,應設管理單位及置甲種勞工安
全衛生業務主管至少一人。
前項規定所置管理人員,應為專職。
第二項第一款專責一級單位之設置,於勞工人數在三千人以上者,自中華
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九日施行;勞工人數在一千人至二千九百九十九人者,
自一百年一月九日施行;勞工人數在五百人至九百九十九人者,自一百零
一年一月九日施行。
第 7 條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除第四條規定者外,由雇主自該事業之相關主管或
專職勞工安全衛生事務者選任之。但營造業之事業單位,應由曾受營造業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者選任之。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外之下列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應由雇主分別自受僱
於該事業中之具備下列資格者中選任之:
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一)具有勞工安全管理師或勞工衛生管理師資格。
(二)領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
(三)曾任勞動檢查員,具有勞動檢查工作經驗滿二年以上。
(四)曾修畢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目十八學分以上,並具有國內外大專以
上校院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
前項大專以上校院工業安全相關類科碩士、工業衛生相關類科碩士、工業
安全衛生相關科系與工業安全、工業衛生及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目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地方主管機關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科系及科目辦理。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民國 98 年 09 月 07 日
第 3 條 雇主對擔任甲種、乙種及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
其接受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事業經營負責人或其
代理人擔任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亦同。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一之規定。
第一項人員,具有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員資格或經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
合格領有結業證書者,得免接受第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第 4 條 雇主對擔任營造業甲種、乙種及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於
事前使其接受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事業經
營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擔任營造業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亦同。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二之規定。
第一項人員,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八日前,具下列資格之一,且有一
年以上營造工作經歷者,得免接受第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勞工安全管理師。
二、勞工衛生管理師。
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四、經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勞工安
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合格領有結業證書者。

第 5 條 雇主對下列須經訓練合格領有結業證書始得參加技能檢定取得勞工安全衛
生管理人員資格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安全
衛生教育訓練:
一、勞工安全管理師。
二、勞工衛生管理師。
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前項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三之規定。

第 29 條 訓練單位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應指派具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資
格之專責輔導員辦理下列事項:
一、查核受訓學員之參訓資格。
二、查核受訓學員簽到紀錄及點名等相關事項。
三、查核受訓學員之上課情形。受訓學員缺課時數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
以上者,訓練單位應通知其退訓。受訓學員請假超過三小時或曠課者
,訓練單位應通知其補足全部課程。
四、調課或代課之處理。
五、隨時注意訓練場所各項安全衛生設施。
六、協助學員處理及解決訓練有關問題。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必要之事項。
上課日期: 100-10-15
上課時段: 假日班
上課時間: 0830~1730
上課場地: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
時  數: 107 小時
課程收費: NT 12000元 (花蓮在地享九折優惠)

報名方式受訓資格:
所需文件: 1、一吋半身脫帽照片(光面紙)3張 2、新式身分證影印一份 3、費用:12000元
報名方式: 電話報名、傳真報名、網路線上報名
聯 絡 人: 何小姐
連絡電話: (03)8567997
傳  真: (03)8576301
報名需知: 因開課前三禮拜須呈報上級主管機關報班,如課程及人數確定,請先麻煩傳真或來電報名統計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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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條留言

  1. 阿小 說道:

    請問有計劃針對在職人員進修部分再擬定開設,並固定於晚間上課的課程呢?

    • hlsafety 說道:

      你好~因為在職人員都是白天班的因素,所以本協會計畫課程若課程項目21小時內的(不含回訓),皆由上班日一~五晚上上課,超過21小時著都改為假日,有需要上回訓學員也都是在假日時間,您不妨可以看本協會每月更新課程做選擇,在本協會網頁上有線上報名的功能系統,若你要想要參加的項目,不妨可以先作報名,待人數足夠開課時,承辦人員會予您作聯係,因為課程的開設皆有一定的人數限制(最低),那就~麻煩您囉~可以多找些公司的同事一起來上,可以不用等太多時間….謝謝您的詢問

    • hlsafety 說道:

      先生/小姐您好: 因在職回訓的時間都不長,為配合學員上班的時間,所以皆選為假日,上課起來精神也會比較好,謝謝

  2. 小綿羊 說道:

    你們說在地是指戶籍.還是在花蓮工作.我戶籍是宜蘭.但是我來花蓮以25年之久.如果在地是指戶籍.對我是不公平.

  3. 小綿羊 說道:

    請問你們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是假日班.是指星期日.還是周休二日.如果是星期日我是可以報名.因我目前當保全12小時執勤.每月有四天假可休.我歲數快50歲.頂多做5~6時光就無法跑動.我很換跑道.你(妳)可告訴我好嗎!

    • hlsafety 說道:

      您好~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本協會是開假日班(六加日)為期二個月,若先生無法兩天都上的話,可能無法參加哦~因為法令時數為107小時,若請假超過1/5(即21小時)就只能退訓了,若請假3小時以上者都要等下一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有開時缺的部份補上,會很麻煩哦~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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