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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社團法人-花蓮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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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花蓮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 位於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電話 : 03-8567 997‧03-8570 997 傳真:03-8576 301，提供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配合政府政策及施政方針,推行勞工教育,以保障勞工職業安全衛生,提高勞工工作技能,促進勞工作業安全</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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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充電時代來臨「3年7萬，學習不斷」訓練課程公告受理報名</title>
		<link>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117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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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3 Mar 2012 07:54:56 +0000</pubDate>
		<dc:creator>hlsafety</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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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發布日期：2012/02/22 　 　　您還在煩惱哪裡有訓練課程可繼續進修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推動的「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自101年1月1日起從原來3年補助額度5萬元調高為7萬元，101年上半年訓練課程正式公告受理民眾報名參訓。 　　凡是年滿15歲以上，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1）具本國籍（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之在職勞工，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均可報名參加並獲政府補助。 　　參加本方案訓練課程者，須先行繳納訓練單位規定之訓練費用，結訓後上課時數達總訓練時數四分之三以上者，並取得結訓證書或學分證明者，由訓練單位協助學員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職訓中心申請補助費用，經審查合格後，補助費用將撥付至學員個人帳戶，每門課程至少可以獲得百分之八十訓練費用之補助；另符合特定對象者（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包括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等）以及社會救助法之中低收入戶、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則可獲得全額訓練費用之補助。另為強化青年就業技能，推動「青年就業讚計畫」，針對年滿18歲至29歲役畢或免役之本國籍青年，並符合初次尋職或曾參加勞工保險14日（含）以上，且於執行單位認定時，未參加勞工保險，並已連續失業達六個月以上之條件，至本局所屬就業服務中心(站)完成資格認定之日起後2年內就業者，亦可參加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本局則補助參訓青年自付訓練學習額度之費用，最高補助12萬元。 　　101年度上半年計核定2,400餘班，可提供63,000人次參訓機會，訓練課程包括文化創意類有拼貼彩繪藝術創作、創意色彩鑲嵌玻璃藝術班等；綠色能源類有太陽能電池模組設計與應用班、生態綠建築室內設計與應用等；觀光旅遊類有華語導遊訓練班、外語領隊人員訓練班等；精緻農業類有五色養生飲食餐飲實務班、創意綠能花藝布置實作班等；生物科技類有生技保健化妝品調製班、皮膚保健應用與化妝品成分安全性實務班等；雲端運算產業有Android手機程式開發實務班、Google &#038; Oracle Java雲端程式設計班等課程。此外今年度新增課程包括Altium Designer (Protel)電路設計班、滅菌醫療器材包裝設計與滅菌確效實務班、工作場所緊急應變管理人員實務訓練班、文化創意思考班、趨勢基因TrenDNA班、TPS管理與Loss消除改善實務班、工程索賠求償與舉證實務班等課程。 　　有意願參加訓練之在職勞工可不要錯過自我充實的好機會喔，課程查詢（ihrip.evta.gov.tw），或可連線至職業訓練局(www.evta.gov.tw)首頁網＞職業訓練＞三年七萬學習不斷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資訊搜尋，即可查詢並報名核定課程。 　　對於本方案訓練課程有任何疑問，可洽本局及所屬職訓中心，諮詢電話如下： 勞委會職訓局：0800-777888 北區職訓中心：(02)89903608#1269、1270、1274 桃園職訓中心：(03)4855368#319、325-328、339-342、355 中區職訓中心：(04)23592181#1516、1518、1541、1542 臺南職訓中心：(06)6985945#216、217、233、315、321 南區職訓中心：(07)8210171#803-805 　 發佈單位: 職業訓練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br />
<blockquote><p>　發布日期：2012/02/22<br />
　 　　您還在煩惱哪裡有訓練課程可繼續進修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推動的「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自101年1月1日起從原來3年補助額度5萬元調高為7萬元，101年上半年訓練課程正式公告受理民眾報名參訓。</p>
<p>　　凡是年滿15歲以上，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1）具本國籍（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之在職勞工，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均可報名參加並獲政府補助。</p>
<p>　　參加本方案訓練課程者，須先行繳納訓練單位規定之訓練費用，結訓後上課時數達總訓練時數四分之三以上者，並取得結訓證書或學分證明者，由訓練單位協助學員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職訓中心申請補助費用，經審查合格後，補助費用將撥付至學員個人帳戶，每門課程至少可以獲得百分之八十訓練費用之補助；另符合特定對象者（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包括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等）以及社會救助法之中低收入戶、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則可獲得全額訓練費用之補助。另為強化青年就業技能，推動「青年就業讚計畫」，針對年滿18歲至29歲役畢或免役之本國籍青年，並符合初次尋職或曾參加勞工保險14日（含）以上，且於執行單位認定時，未參加勞工保險，並已連續失業達六個月以上之條件，至本局所屬就業服務中心(站)完成資格認定之日起後2年內就業者，亦可參加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本局則補助參訓青年自付訓練學習額度之費用，最高補助12萬元。</p>
<p>　　101年度上半年計核定2,400餘班，可提供63,000人次參訓機會，訓練課程包括文化創意類有拼貼彩繪藝術創作、創意色彩鑲嵌玻璃藝術班等；綠色能源類有太陽能電池模組設計與應用班、生態綠建築室內設計與應用等；觀光旅遊類有華語導遊訓練班、外語領隊人員訓練班等；精緻農業類有五色養生飲食餐飲實務班、創意綠能花藝布置實作班等；生物科技類有生技保健化妝品調製班、皮膚保健應用與化妝品成分安全性實務班等；雲端運算產業有Android手機程式開發實務班、Google &#038; Oracle Java雲端程式設計班等課程。此外今年度新增課程包括Altium Designer (Protel)電路設計班、滅菌醫療器材包裝設計與滅菌確效實務班、工作場所緊急應變管理人員實務訓練班、文化創意思考班、趨勢基因TrenDNA班、TPS管理與Loss消除改善實務班、工程索賠求償與舉證實務班等課程。</p>
<p>　　有意願參加訓練之在職勞工可不要錯過自我充實的好機會喔，課程查詢（ihrip.evta.gov.tw），或可連線至職業訓練局(www.evta.gov.tw)首頁網＞職業訓練＞三年七萬學習不斷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資訊搜尋，即可查詢並報名核定課程。</p>
<p>　　對於本方案訓練課程有任何疑問，可洽本局及所屬職訓中心，諮詢電話如下：<br />
勞委會職訓局：0800-777888<br />
北區職訓中心：(02)89903608#1269、1270、1274<br />
桃園職訓中心：(03)4855368#319、325-328、339-342、355<br />
中區職訓中心：(04)23592181#1516、1518、1541、1542<br />
臺南職訓中心：(06)6985945#216、217、233、315、321<br />
南區職訓中心：(07)8210171#803-805</p>
<p>　  發佈單位: 職業訓練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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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1年度上半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移動式起重機/堆高機/甲種業務主管 ~招生中~</title>
		<link>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643</link>
		<comments>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643#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1 Mar 2012 02:25:03 +0000</pubDate>
		<dc:creator>hlsafety</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category><![CDATA[課程公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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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訓練班別: 新訓 課程目地: ※●101年度上半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訓練課程: (一) 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班第1期 訓練時間: 101 – 03 – 31 ~ 101 – 04 – 15 (每週六、日 上午 08:30 ~ 17 : 30) 訓練人數: 30人 訓練時數: 48 小時 訓練費用: 7430元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 $ 5944元，參訓學員自行負擔 $ 1486元) 訓練地點: ( 學科: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 / 術科: 羅東 ) (二) 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班第1期 訓練時間: 101 – 04 – 16 ~ 101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訓練班別: 新訓</p>
<p>課程目地: ※●101年度上半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p>
<p>訓練課程:<br />
(一) 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班第1期<br />
訓練時間: 101 – 03 – 31 ~ 101 – 04 – 15 (每週六、日 上午 08:30 ~ 17 : 30)<br />
訓練人數: 30人<br />
訓練時數: 48 小時<br />
訓練費用: 7430元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 $ 5944元，參訓學員自行負擔 $ 1486元)<br />
訓練地點: ( 學科: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 / 術科: 羅東 )</p>
<p>(二) 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班第1期<br />
訓練時間: 101 – 04 – 16 ~ 101 – 04 – 23 (每週一~五 晚間 18:00 ~ 22 : 00 / 每週六、日 上午 08:00 ~ 17 : 00)<br />
訓練人數: 30人<br />
訓練時數: 40 小時<br />
訓練費用: 6360元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 $ 5088元，參訓學員自行負擔 $ 1272元)<br />
訓練地點: ( 學科: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 / 術科: 羅東 )</p>
<p>(三) 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班第1期<br />
訓練時間: 101 – 04 – 28 ~ 101 – 05 – 20 (每週六、日 上午 08:00 ~ 17 : 00)<br />
訓練人數: 25人<br />
訓練時數: 48 小時<br />
訓練費用: 6220元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 $ 4976元，參訓學員自行負擔 $ 1244元)<br />
訓練地點: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p>
<p>※訓練費用:費用需先全額繳清,課程上完後由訓練局(一般身份者80%)(特殊身份者100%)退回學員帳戶※</p>
<p>參訓資格：【以招收在職勞工職業訓練參訓為限】、參加本班次訓練應具有之身分及相關條件：<br />
(一)年齡：年滿15歲至65歲有加入勞保者。<br />
(二)性別：男女兼收<br />
(三)學歷：不限。<br />
(四)適訓對象：<br />
1、一般國民有勞保者身分者,補助80%。<br />
2、特定對象者補助100%。(生活扶助戶.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低收入戶…。</p>
<p>準備資料如下:<br />
(一)身份證影本一份 (正、反面分開)<br />
(二)存簿影本(需有銀行名稱及代碼,分行名稱及代碼)<br />
代碼查詢:http://www.trdo.gov.tw/mtn201/mtn201.asp<br />
(三)1吋相片五張<br />
(四)勞保明細表(投保單位名稱,投保單位勞保証號,投保單位電詁及地址)<br />
(五)特定對象者,須檢附戶籍騰本.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身分証明文件</p>
<p>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br />
1.請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 加入e網會員<br />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p>
<p>要報名要快唷~~~~~名額有限!!!!!歡迎來電洽詢!~~謝謝</p>
<p>承辦人:03-8567997 何小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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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擋土支撐作業主管 101.03.12 ~ 03.16. 開課 ★☆招生中☆★~</title>
		<link>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557</link>
		<comments>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557#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1 Mar 2012 02:00:27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category><![CDATA[課程公告]]></category>
		<category><![CDATA[擋土支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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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訓練班別: 新訓 課程目地: 從事營造業、下水道工程業等工地現場人員必備證照資格 課程說明: 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民國 95 年 12 月 01 日第 3 條 土木包工業承攬前條造價限額內之小型綜合營繕工程，含有本法第八條所定專業工程項目，其專業工程項目金額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由土木包工業自行施作： 一、含有鋼構工程、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基礎工程、施工塔架吊裝及模版工程或地下管線工程單一工程項目金額在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 二、含有預拌混凝土工程、營建鑽探工程、帷幕牆工程或環境保護工程單一工程項目金額在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 三、含有庭園、景觀工程項目金額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 四、含有防水工程項目之金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土木包工業承攬前項各款專業工程項目一項以上，且各項工程金額及造價限額符合前項各款及前條規定者，土木包工業得自行施作。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民國 98 年 02 月 05 日第 63 條雇主對營建工程施工架設備、施工構台、支撐架設備、露天開挖擋土支撐設備、隧道或坑道開挖支撐設備、沉箱、圍堰及壓氣施工設備、打椿設備等，應於每日作業前及使用終了後，檢點該設備有無異常或變形。 第 67 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營造作業時，應就下列事項，使該勞工就其作業有關事項實施檢點： 一、打樁設備之組立及操作作業。 二、擋土支撐之構築作業。 三、露天開挖之作業。 四、隧道、坑道開挖作業。 五、混凝土作業。 六、鋼架施工作業。 七、施工構台之構築作業。 八、建築物之拆除作業。 九、其他營建作業。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民國 98 年 10 月 13 日第 235 條雇主對表土之崩塌或土石之崩落，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使表土保持安全之傾斜，對有飛落之虞之土石應予清除或設置堵牆、擋土支撐等。 二、排除可能形成表土崩塌或土石飛落之雨水、地下水等。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民國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訓練班別: 新訓</p>
<p>課程目地: 從事營造業、下水道工程業等工地現場人員必備證照資格</p>
<p>課程說明:<br />
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民國 95 年 12 月 01 日第 3 條 土木包工業承攬前條造價限額內之小型綜合營繕工程，含有本法第八條所定專業工程項目，其專業工程項目金額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由土木包工業自行施作：<br />
一、含有鋼構工程、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基礎工程、施工塔架吊裝及模版工程或地下管線工程單一工程項目金額在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br />
二、含有預拌混凝土工程、營建鑽探工程、帷幕牆工程或環境保護工程單一工程項目金額在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br />
三、含有庭園、景觀工程項目金額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br />
四、含有防水工程項目之金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土木包工業承攬前項各款專業工程項目一項以上，且各項工程金額及造價限額符合前項各款及前條規定者，土木包工業得自行施作。</p>
<p>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民國 98 年 02 月 05 日第 63 條雇主對營建工程施工架設備、施工構台、支撐架設備、露天開挖擋土支撐設備、隧道或坑道開挖支撐設備、沉箱、圍堰及壓氣施工設備、打椿設備等，應於每日作業前及使用終了後，檢點該設備有無異常或變形。</p>
<p>第 67 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營造作業時，應就下列事項，使該勞工就其作業有關事項實施檢點：<br />
一、打樁設備之組立及操作作業。<br />
二、擋土支撐之構築作業。<br />
三、露天開挖之作業。<br />
四、隧道、坑道開挖作業。<br />
五、混凝土作業。<br />
六、鋼架施工作業。<br />
七、施工構台之構築作業。<br />
八、建築物之拆除作業。<br />
九、其他營建作業。</p>
<p>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民國 98 年 10 月 13 日第 235 條雇主對表土之崩塌或土石之崩落，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依下列規定：<br />
一、應使表土保持安全之傾斜，對有飛落之虞之土石應予清除或設置堵牆、擋土支撐等。<br />
二、排除可能形成表土崩塌或土石飛落之雨水、地下水等。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民國 96 年 10 月 02 日第 19 條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台、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台、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為前項設施有困難，或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拆除，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p>
<p>第 71 條雇主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垂直開挖最大深度應妥為設計，如其深度在一．五公尺以上者，應設擋土支撐。但地質特殊或採取替代方法，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者，不在此限。雇主對前項擋土支撐，應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p>
<p>第 74 條雇主對於擋土支撐組配、拆除 (以下簡稱擋土支撐) 作業，應指定擋土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br />
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br />
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br />
三、監督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br />
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br />
五、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措施。</p>
<p>前項第二款規定於進行拆除作業時不適用第 73 條雇主對於擋土支撐之構築，應依下列規定辦理：<br />
一、依擋土支撐構築處所之地質鑽探資料，研判土壤性質、地下水位、埋設物及地面荷載現況，妥為設計，且繪製詳細構築圖樣及擬訂施工計畫，並據予構築之。<br />
二、構築圖樣及施工計畫應包括樁或擋土壁體及其它襯板、橫檔、支撐及支柱等構材之材質、尺寸配置、安裝時期、順序、及降低水位方法、土壓觀測系統等。<br />
三、擋土支撐之設置，應於未開挖前，依照計畫之設計位置先行打樁或擋土壁體，應達預定之擋土深度後，再行開挖。<br />
四、為防止支撐、橫檔、牽條等之脫落，應確實安裝固定於樁或擋土壁體上。<br />
五、壓力構材之接頭應採對接，並應加設護材。<br />
六、支撐之接頭部分或支撐與支撐之交叉部分應墊以承鈑，並以螺栓緊接或採用焊接等方式固定之。<br />
七、備有中間柱之擋土支撐者，應將支撐確實妥置於中間直柱上。<br />
八、支撐非以構造物之柱支持者，該支持物應能承受該支撐之荷重。<br />
九、不得以支撐及橫檔作為施工架或乘載重物；但設計時已預作考慮及另行設置支柱或加強時，不在此限。<br />
十、開挖過程中，應隨時注意開挖區及鄰近地質及地下水位之變化，並採必要之安全措施。<br />
十一、擋土支撐之構築，其橫檔背土回填應緊密、螺栓應栓緊、並應施加預力。</p>
<p>上課日期: 101 &#8211; 03 &#8211; 12 ~ 101 &#8211; 03 &#8211; 16</p>
<p>上課時間: 18 : 00 ~ 22 : 00 (夜間班)</p>
<p>上課地點: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p>
<p>上課時數: 18 小時</p>
<p>課程收費: NT 4,500元(開立發票另收取5%稅)</p>
<p>繳交資料: ◎相片1吋2張、◎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分開)、◎費用4500元</p>
<p>報名方式: 電話報名、傳真報名、網路線上報名</p>
<p>聯 絡 人: 何小姐</p>
<p>連絡電話: (03)8567997 </p>
<p>傳　　真: (03)8576301</p>
<p>報名截止日: 101 – 03 &#8211; 08 下午 16:00 止</p>
<p>報名需知: 因開課前兩週須呈報上級主管機關報班，如課程及人數確定，請先麻煩傳真或來電報名統計人數。</p>
<p>匯款繳費: 請註明匯款公司名稱或匯款人(請勿以英文簡寫)<br />
匯款戶名:社團法人花蓮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br />
匯款帳號:197540006367<br />
匯款完成後請來電告知,謝謝</p>
<p>繳費方式支票繳費: 抬頭為「社團法人花蓮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 </p>
<p>☆★ 注 意 事 項 ★ ☆<br />
一、開課前30分鐘為報到時間，缺繳資料及費用者，於報到時間繳齊。<br />
二、訓練期間如需請假，一律按照請假規則處理。<br />
三、訓練期間：依規定全程辦理簽到及點名(由輔導員點名)。凡遲到15分鐘以上者，視同缺席；<br />
20分鐘點名未到者，以曠課紀錄；成績合格者予核發結業證書。<br />
四、請假、缺課時數超過五分之一者，予以退訓。<br />
五、請假時數超過3小時(含)以上者，需至下梯次補足缺課時數，方可領取結業證書。<br />
六、不得頂替他人簽到，如被發現予以退訓。<br />
七、學科測驗由訓練單位派人員監考，術科由勞委會指派人員監考以主管機關訂定之。<br />
請學員務必配合!!</p>
<p>＊退 費 標 準＊<br />
一、開訓前：訓練單位最多收取核定訓練費5%，餘退還學員。<br />
二、開訓未逾1/3時數：應退還核定訓練費50%。<br />
三、開訓後逾1/3時數：不予退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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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班 &#8211; (勞安回訓班) ★☆ 101年3月3日開課  招生中~ ☆★</title>
		<link>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579</link>
		<comments>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579#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5 Feb 2012 09:11:32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課程公告]]></category>
		<category><![CDATA[勞工安全衛生]]></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192.168.1.37/wp/?p=579</guid>
		<description><![CDATA[訓練班別: 回 訓 課程目地: 依據勞委會新修訂之「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雇主對擔任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工作之勞工，應依其工作性質施以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課程說明: 具備甲種、乙種、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含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或具備管理員、管理師資格從事相關工作者，每2年至少應參加6小時之勞工安全在職教育訓練課程。 上課日期: 101-03-03 上課時間: 09:00~12:00 ＆ 13:00~16:00 (假日班) 上課地點: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 上課時數: 6 小時 課程收費: NT 1,500 元 報名資格: 具有甲種、乙種、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含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或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結業證書者。 繳交資料: ◎原證書影本 ◎身分證影本一份 ◎1吋相片1張 ◎報名表 ◎費用：1500元 (開立發票需外加稅5%) 報名方式: 電話報名、傳真報名、網路線上報名 聯 絡 人: 何小姐 連絡電話: (03)8567997 傳　　真: (03)8576301 報名截止日 : 101-03-01 下午 16:00 止 報名需知: 因開課前兩個禮拜需呈報上級主管機關報備，如課程時間及人數確定，請先麻煩傳真或來電報名以利統計人數。 注意事項: 回訓資格：★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甲種（乙種、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員。（每2年應受回訓6小時） ☆★ 注 意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訓練班別: 回    訓</p>
<p>課程目地:<br />
    依據勞委會新修訂之「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雇主對擔任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工作之勞工，應依其工作性質施以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p>
<p>課程說明:<br />
    具備甲種、乙種、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含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或具備管理員、管理師資格從事相關工作者，每2年至少應參加6小時之勞工安全在職教育訓練課程。</p>
<p>上課日期: 101-03-03</p>
<p>上課時間: 09:00~12:00 ＆ 13:00~16:00 (假日班)</p>
<p>上課地點: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p>
<p>上課時數: 6 小時</p>
<p>課程收費: NT 1,500 元</p>
<p>報名資格:<br />
    具有甲種、乙種、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含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或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結業證書者。</p>
<p>繳交資料: ◎原證書影本 ◎身分證影本一份 ◎1吋相片1張 ◎報名表 ◎費用：1500元 (開立發票需外加稅5%)</p>
<p>報名方式: 電話報名、傳真報名、網路線上報名</p>
<p>聯 絡 人: 何小姐</p>
<p>連絡電話: (03)8567997</p>
<p>傳　　真: (03)8576301</p>
<p>報名截止日 : 101-03-01 下午 16:00 止</p>
<p>報名需知: </p>
<p>因開課前兩個禮拜需呈報上級主管機關報備，如課程時間及人數確定，請先麻煩傳真或來電報名以利統計人數。</p>
<p>注意事項:<br />
回訓資格：★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甲種（乙種、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員。（每2年應受回訓6小時）</p>
<p>☆★ 注 意 事 項 ★ ☆</p>
<p>一、開課前30分鐘為報到時間，缺繳資料及費用者，於報到時間繳齊。<br />
二、訓練期間如需請假，一律按照請假規則處理。<br />
三、訓練期間：依規定全程辦理簽到及點名(由輔導員點名)。凡遲到15分鐘以上者，視同缺席；<br />
    20分鐘點名未到者，以曠課紀錄；成績合格者予核發結業證書。<br />
四、請假、缺課時數超過五分之一者，予以退訓。<br />
五、請假時數超過3小時(含)以上者，需至下梯次補足缺課時數，方可領取結業證書。<br />
六、不得頂替他人簽到，如被發現予以退訓。<br />
七、學科測驗由訓練單位派人員監考，術科由勞委會指派人員監考以主管機關訂定之。<br />
    請學員務必配合!!</p>
<p>＊退 費 標 準＊</p>
<p>一、開訓前：訓練單位最多收取核定訓練費5%，餘退還學員。<br />
二、開訓未逾1/3時數：應退還核定訓練費50%。<br />
三、開訓後逾1/3時數：不予退費。</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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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班 101.03.01~03.09.開課 ★☆招生中★☆</title>
		<link>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626</link>
		<comments>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626#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5 Feb 2012 08:54:26 +0000</pubDate>
		<dc:creator>hlsafety</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category><![CDATA[課程公告]]></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hlsafety.org/?p=626</guid>
		<description><![CDATA[Found &#8211; Chajatta&#8212;Han Eol 訓練班別: 新訓 課程目地: ★☆ 為落實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考訓分離」政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今（100）年度受勞委會委託，將優先對於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定「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類者，試行將其結訓測驗方式，由現行經訓練單位辦理訓練並自行測驗合格「取得結業證書」機制，改採以「電腦化統一測驗」方式實施。 ☆★ 適用於:→各事業單位員工29以下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課程說明: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二十五條規定。雇主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組織、人員：相關人員包括：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違反者經通知而不改善者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民國 98 年 02 月 05 日 第 3-1 條 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對於所屬從事製造之一級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 以上未滿三百人者，應另置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勞工人數三 百人以 上課日期: 101-03-01 ~ 101-03-09 上課時段: 夜間 上課時間: 18:00~22:00(夜間班) 上課場地: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 時　　數: 21 小時 課程收費: NT 4500元 報名資料: ◎身分證影本1份 ◎一吋相片2張 ◎報名表 ◎學費4500元 (開立發票需外加稅5%) 報名方式: 電話報名、傳真報名、網路線上報名 聯 絡 人: 何小姐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626/found-chajatta-han-eol%e6%88%90%e5%9d%87%e9%a4%a8%e7%b7%8b%e8%81%9e%e4%b8%bb%e9%a1%8c%e6%9b%b2' rel='attachment wp-att-630'>Found &#8211; Chajatta&#8212;Han Eol</a><a href="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626/dsc07152" rel="attachment wp-att-627"><img src="http://www.hlsafety.org/wp-content/uploads/2011/07/DSC07152-300x225.jpg" alt="" title="DSC07152" width="300" height="225" class="aligncenter size-medium wp-image-627" /></a><a href="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626/dsc07116" rel="attachment wp-att-628"><img src="http://www.hlsafety.org/wp-content/uploads/2011/07/DSC07116-300x225.jpg" alt="" title="DSC07116" width="300" height="225" class="aligncenter size-medium wp-image-628" /></a><a href="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626/dsc07117" rel="attachment wp-att-629"><img src="http://www.hlsafety.org/wp-content/uploads/2011/07/DSC07117-300x225.jpg" alt="" title="DSC07117" width="300" height="225" class="aligncenter size-medium wp-image-629" /></a></p>
<p>訓練班別: 新訓 </p>
<p>課程目地:<br />
★☆<br />
為落實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考訓分離」政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今（100）年度受勞委會委託，將優先對於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定「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類者，試行將其結訓測驗方式，由現行經訓練單位辦理訓練並自行測驗合格「取得結業證書」機制，改採以「電腦化統一測驗」方式實施。<br />
☆★<br />
適用於:→各事業單位員工29以下安全衛生業務主管。<br />
課程說明: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二十五條規定。雇主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組織、人員：相關人員包括：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違反者經通知而不改善者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p>
<p>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民國 98 年 02 月 05 日 </p>
<p>第 3-1 條 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對於所屬從事製造之一級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br />
以上未滿三百人者，應另置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勞工人數三<br />
百人以 </p>
<p>上課日期: 101-03-01 ~ 101-03-09</p>
<p>上課時段: 夜間 </p>
<p>上課時間: 18:00~22:00(夜間班)  </p>
<p>上課場地: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p>
<p>時　　數: 21 小時 </p>
<p>課程收費: NT 4500元 </p>
<p>報名資料: ◎身分證影本1份 ◎一吋相片2張 ◎報名表  ◎學費4500元 (開立發票需外加稅5%) </p>
<p>報名方式: 電話報名、傳真報名、網路線上報名 </p>
<p>聯 絡 人: 何小姐 </p>
<p>連絡電話: (03)8567997 </p>
<p>傳　　真: (03)8576301</p>
<p>報名需知:<br />
因開課前二禮拜須呈報上級主管機關報班，如課程及人數確定，請先麻煩傳真或來電報名統計人數。 </p>
<p>繳費方式支票繳費: 抬頭為「社團法人花蓮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 </p>
<p>匯款繳費: 請註明匯款公司名稱或匯款人(請勿以英文簡寫) </p>
<p>☆★注 意 事 項</p>
<p>一、受訓期間無故理由不得請假，如需請假一律按照請假規則處理(需出示證明文件，以便縣府檢查)<br />
二、上課期間、依規定全程辦理簽到及點名(由縣府人員會同輔導員共同點名)，凡遲到10分鐘以上視同缺席，20分鐘點<br />
    名未到以曠課紀錄，請假時數超過規定者，均須於下梯次補足缺課課程之時數後，方可參加測驗，不得退費，缺繳<br />
    費用者予以繳齊，成績合格者予核發結業證書。<br />
三、缺課時數超過五分之一者，予以退訓。<br />
四、不得頂替他人簽到，如被發現予以退訓。<br />
五、開訓前: 訓練單位最多收取核定訓練費5%，餘退還學員。<br />
六、已開訓未逾1/3時數: 應退還核定訓練費50%。<br />
七、逾1/3時數: 不予退費。<br />
八、學科測驗全權由花蓮縣政府派人員監考，術科由勞委會指派人員監考以主管機關訂定之，請學員務必配合!!</p>
<p>＊退 費 標 準＊</p>
<p>一、開訓前：訓練單位最多收取核定訓練費5%，餘退還學員。<br />
二、開訓未逾1/3時數：應退還核定訓練費50%。<br />
三、開訓後逾1/3時數：不予退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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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招生中!! 3/17~4/29開課</title>
		<link>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1143</link>
		<comments>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1143#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2 Feb 2012 09:55:19 +0000</pubDate>
		<dc:creator>hlsafety</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category><![CDATA[課程公告]]></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hlsafety.org/?p=1143</guid>
		<description><![CDATA[訓練班別: 新訓 課程目地: ★☆為落實勞工安全 課程說明: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二十五條規定。雇主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組織、人員：相關人員包括：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違反者經通知而不改善者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與【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的差別：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於課程結束的最後一天，經由本會之結業考試取得之結業證書，可擔任 ( 甲種、乙種、丙種 ) 業務主管之職務工作。但如需擔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職位，需接受國家乙級技術士考試。 ( 檢定考試 1 年 3 個梯次 ) 。 常見問題(Q &#038; A) 勞安課程有分哪幾種？ 1.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6 小時 →職前教育訓練使用。 2.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21 → 29人以下 3.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35 → 30-99 人 4.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42 → 100人以上 5.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107 小時 →擔任 ( 甲種、乙種、丙種 ) 業務主管 6.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考取乙級技術士→300人以上 (需高中職以上畢業)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民國 98 年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訓練班別: 新訓</p>
<p>課程目地: </p>
<p>★☆為落實勞工安全<br />
課程說明: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二十五條規定。雇主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組織、人員：相關人員包括：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違反者經通知而不改善者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p>
<p>【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與【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的差別：</p>
<p>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於課程結束的最後一天，經由本會之結業考試取得之結業證書，可擔任 ( 甲種、乙種、丙種 ) 業務主管之職務工作。但如需擔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職位，需接受國家乙級技術士考試。 ( 檢定考試 1 年 3 個梯次 ) 。 </p>
<p>常見問題(Q &#038; A) </p>
<p>勞安課程有分哪幾種？</p>
<p>1.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6 小時 →職前教育訓練使用。<br />
2.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21 → 29人以下<br />
3.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35 → 30-99 人<br />
4.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42 → 100人以上<br />
5.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107 小時 →擔任 ( 甲種、乙種、丙種 ) 業務主管<br />
6.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考取乙級技術士→300人以上 (需高中職以上畢業)</p>
<p>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民國 98 年 02 月 05 日<br />
第 3-1 條 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對於所屬從事製造之一級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br />
以上未滿三百人者，應另置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勞工人數三<br />
百人以上者，應至少增置專職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一人。<br />
營造業之事業單位對於橋樑、道路、隧道或輸配電等距離較長之工程，應<br />
於每十公里內增置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p>
<p>第 5-1 條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人員、工作場所負責人及各級主管之職責如下：<br />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擬訂、規劃、督導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br />
，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br />
二、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對雇主擬訂之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並審議<br />
、協調、建議安全衛生相關事項。<br />
三、未置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事業單位之勞<br />
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br />
四、置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事業單位之勞工<br />
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主管及督導安全衛生管理事項。<br />
五、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擬訂、規劃及推動<br />
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br />
六、工作場所負責人及各級主管：依職權指揮、監督所屬執行安全衛生管<br />
理事項，並協調及指導有關人員實施。<br />
七、一級單位之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協助一級單位主管擬訂、規劃及推動<br />
所屬部門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人員實施。<br />
前項人員，雇主應使其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br />
前二項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教育訓練之執行應留存紀錄備查。</p>
<p>第 6 條 事業分散於不同地區者，應於各該地區之事業單位依第二條至第三條之二<br />
規定設管理單位及置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勞工人數之計算，以各該地區事<br />
業單位作業勞工之總人數為準。<br />
事業設有總機構者，除各該地區事業單位之管理單位及管理人員外，應依<br />
下列規定另於總機構或其地區事業單位設綜理全事業之勞工安全衛生事務<br />
之管理單位及置管理人員，並依第五條之一規定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br />
一、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br />
管理單位；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未滿一千人者，應置甲種勞工安全<br />
衛生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至少各一人；勞工人數在一千人<br />
以上者，應另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至少一人。<br />
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一級管理<br />
單位；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未滿一千人者，應置甲種勞工安全<br />
衛生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至少各一人；勞工人數在一千人<br />
以上者，應另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至少一人。<br />
三、第三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千人以上者，應設管理單位及置甲種勞工安<br />
全衛生業務主管至少一人。<br />
前項規定所置管理人員，應為專職。<br />
第二項第一款專責一級單位之設置，於勞工人數在三千人以上者，自中華<br />
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九日施行；勞工人數在一千人至二千九百九十九人者，<br />
自一百年一月九日施行；勞工人數在五百人至九百九十九人者，自一百零<br />
一年一月九日施行。<br />
第 7 條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除第四條規定者外，由雇主自該事業之相關主管或<br />
專職勞工安全衛生事務者選任之。但營造業之事業單位，應由曾受營造業<br />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者選任之。<br />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外之下列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應由雇主分別自受僱<br />
於該事業中之具備下列資格者中選任之：<br />
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br />
（一）具有勞工安全管理師或勞工衛生管理師資格。<br />
（二）領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br />
（三）曾任勞動檢查員，具有勞動檢查工作經驗滿二年以上。<br />
（四）曾修畢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目十八學分以上，並具有國內外大專以<br />
上校院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br />
前項大專以上校院工業安全相關類科碩士、工業衛生相關類科碩士、工業<br />
安全衛生相關科系與工業安全、工業衛生及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目由中央<br />
主管機關定之。地方主管機關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科系及科目辦理。</p>
<p>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民國 98 年 09 月 07 日<br />
第 3 條 雇主對擔任甲種、乙種及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br />
其接受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事業經營負責人或其<br />
代理人擔任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亦同。<br />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一之規定。<br />
第一項人員，具有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br />
員資格或經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br />
合格領有結業證書者，得免接受第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p>
<p>第 4 條 雇主對擔任營造業甲種、乙種及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於<br />
事前使其接受營造業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事業經<br />
營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擔任營造業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亦同。<br />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二之規定。<br />
第一項人員，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八日前，具下列資格之一，且有一<br />
年以上營造工作經歷者，得免接受第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br />
一、勞工安全管理師。<br />
二、勞工衛生管理師。<br />
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br />
四、經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勞工安<br />
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合格領有結業證書者。</p>
<p>第 5 條 雇主對下列須經訓練合格領有結業證書始得參加技能檢定取得勞工安全衛<br />
生管理人員資格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安全<br />
衛生教育訓練：<br />
一、勞工安全管理師。<br />
二、勞工衛生管理師。<br />
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br />
前項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三之規定。</p>
<p>第 29 條 訓練單位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應指派具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資<br />
格之專責輔導員辦理下列事項：<br />
一、查核受訓學員之參訓資格。<br />
二、查核受訓學員簽到紀錄及點名等相關事項。<br />
三、查核受訓學員之上課情形。受訓學員缺課時數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br />
以上者，訓練單位應通知其退訓。受訓學員請假超過三小時或曠課者<br />
，訓練單位應通知其補足全部課程。<br />
四、調課或代課之處理。<br />
五、隨時注意訓練場所各項安全衛生設施。<br />
六、協助學員處理及解決訓練有關問題。<br />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必要之事項。 </p>
<p>上課日期: 101-03-17 ~ 101-04-29 </p>
<p>上課時段: 假日班 </p>
<p>上課時間: 0900~1800  </p>
<p>上課場地: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 </p>
<p>時　　數: 107 小時 </p>
<p>課程收費: NT 12000元</p>
<p>報名方式受訓資格:  </p>
<p>所需文件: 1、一吋半身脫帽照片2張 2、新式身分證影印一份 3、高中以上學歷影本一份 4、費用:12000元 </p>
<p>報名方式: 電話報名、傳真報名、網路線上報名 </p>
<p>聯 絡 人: 何小姐</p>
<p>連絡電話: (03)8567997 </p>
<p>傳　　真: (03)8576301</p>
<p>報名需知: 因開課前二週須呈報上級主管機關報班，如課程及人數確定，請先麻煩傳真或來電報名統計人數。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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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就業班補助辦理 -「100年度原住民職業訓練-挖掘機操作培訓考照班」- 錄取名單公布</title>
		<link>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1128</link>
		<comments>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1128#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7 Jan 2012 05:30:12 +0000</pubDate>
		<dc:creator>hlsafety</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category><![CDATA[課程公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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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就業班補助辦理 「100年度原住民職業訓練-挖掘機操作培訓考照班」 錄取名單 正取： 吳安迪、王孟誠、古勝華、林亞倫、林震龍、余忠孝、楊金豪、 田祥虎、沈富明、周奕宏、陳建中、林浩政、林冬信、 金 律 、 鄭亞凡、葉梓祥、陳經輝、高經典、劉阿忠、田政明。共20名 備取： 林仁輝、游萬富、陳奉文、吳田行、古凱祥、鐘佳多、高紀文、 陳鄧建華、高春花。共9名 以上公布名單人員，於101年01月18日21時前，前來協會填寫切結書並繳納保證金一千元整，保證金於考照結束後，成果發表會上退還。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花蓮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 協會地址：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 協會電話：03-8567997]]></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就業班補助辦理</strong></p>
<p><strong>「100年度原住民職業訓練-挖掘機操作培訓考照班」</strong></p>
<p><strong>錄取名單</strong></p>
<p><strong>正取：<br />
        吳安迪、王孟誠、古勝華、林亞倫、林震龍、余忠孝、楊金豪、<br />
      田祥虎、沈富明、周奕宏、陳建中、林浩政、林冬信、 金  律 、<br />
      鄭亞凡、葉梓祥、陳經輝、高經典、劉阿忠、田政明。共20名</strong></p>
<p>備取：<br />
      林仁輝、游萬富、陳奉文、吳田行、古凱祥、鐘佳多、高紀文、<br />
      陳鄧建華、高春花。共9名</p>
<p>以上公布名單人員，於101年01月18日21時前，前來協會填寫切結書並繳納保證金一千元整，保證金於考照結束後，成果發表會上退還。</p>
<p>協辦單位：社團法人花蓮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br />
協會地址：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br />
協會電話：03-8567997</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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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模板支撐作業主管 ~ 101年01月16~20日開課  招生中!!</title>
		<link>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991</link>
		<comments>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991#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03 Jan 2012 03:40:50 +0000</pubDate>
		<dc:creator>hlsafety</dc:creator>
				<category><![CDATA[課程公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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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訓練班別: 新訓 課程說明: 勞工安全衛生法: 第23條: 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10條: 雇主對於擔任模板支撐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課程大綱: 模板支撐作業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 ( 3小時 )　 模板支撐相關知識– ( 3小時 ) 模板支撐作業施工機械、設備、器具、作業環境及作業安全相關知識– ( 6小時 ) 安全作業標準與事故之處置– ( 3小時 ) 模板支撐作業安全管理與執行– ( 3小時 ) 上課日期: 101-01-16~101-01-20 上課時段: 週一至週五晚間 上課時間: 18:00 ~ 22:00 上課場地: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 時　　數: 18小時 課程收費: NT 4,500元 報名繳交資料: 1. 相片2張 、 2. 身份證影印本 、 3. 費用4,500元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訓練班別: 新訓</p>
<p>課程說明:<br />
勞工安全衛生法:<br />
第23條: 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br />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br />
第10條: 雇主對於擔任模板支撐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p>
<p>課程大綱:<br />
模板支撐作業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 ( 3小時 )　<br />
模板支撐相關知識– ( 3小時 )<br />
模板支撐作業施工機械、設備、器具、作業環境及作業安全相關知識– ( 6小時 )<br />
安全作業標準與事故之處置– ( 3小時 )<br />
模板支撐作業安全管理與執行– ( 3小時 )</p>
<p>上課日期: 101-01-16~101-01-20</p>
<p>上課時段: 週一至週五晚間</p>
<p>上課時間: 18:00 ~ 22:00 </p>
<p>上課場地: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p>
<p>時　　數:  18小時</p>
<p>課程收費: NT 4,500元 </p>
<p>報名繳交資料:<br />
1. 相片2張 、 2. 身份證影印本 、 3. 費用4,500元 、 4. 報名表</p>
<p>報名方式: 電話報名、傳真報名、網路線上報名(請來電確認)</p>
<p>聯 絡 人: 何小姐</p>
<p>報名截止: 101-01-13 下午16:00 止</p>
<p>連絡電話: (03) 8567997 / (03) 8570997</p>
<p>傳　　真: (03) 8576301</p>
<p>報名需知:<br />
因開課前二禮拜須呈報上級主管機關報班，如課程及人數確定，請先麻煩傳真或來電報名統計人數。 </p>
<p>學費繳納方式:<br />
1. 現場繳費:於開課前二日至本協會繳納，以確保報名資格<br />
2. 匯款繳費: 請註明匯款公司名稱或匯款人(請勿以英文簡寫)<br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花蓮分行帳號197540006367 戶名:社團法人花蓮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br />
3. 支票繳費: 抬頭為「社團法人花蓮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p>
<p>☆ ★ 注 意 事 項 ★ ☆ ( 每3年應接受回訓3小時 )</p>
<p>一、開課前30分鐘為報到時間，缺繳資料及費用者，於報到時間繳齊。<br />
二、訓練期間如需請假，一律按照請假規則處理。<br />
三、訓練期間：依規定全程辦理簽到及點名(由輔導員點名)。凡遲到15分鐘以上者，視同缺席；20分鐘點名未到者，以曠課紀錄；成績合格者予核發結業證書。<br />
四、請假、缺課時數超過五分之一者，予以退訓。<br />
五、請假時數超過3小時(含)以上者，需至下梯次補足缺課時數，方可領取結業證書。<br />
六、不得頂替他人簽到，如被發現予以退訓。<br />
七、學科測驗由訓練單位派人員監考，術科由勞委會指派人員監考以主管機關訂定之。</p>
<p>請學員務必配合!!<br />
＊退 費 標 準＊<br />
一、開訓前：訓練單位最多收取核定訓練費5%，餘退還學員。<br />
二、開訓未逾1/3時數：應退還核定訓練費50%。<br />
三、開訓後逾1/3時數：不予退費。</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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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就業班補助辦理 -「100年度原住民職業訓練-挖掘機操作培訓考照班」</title>
		<link>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1078</link>
		<comments>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1078#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2 Dec 2011 08:34:54 +0000</pubDate>
		<dc:creator>hlsafety</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category><![CDATA[課程公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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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就業班補助辦理「100年度原住民職業訓練-挖掘機操作培訓考照班」 &#8211; 報名表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三、訓練單位：社團法人花蓮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 四、參訓資格： 1.設藉花蓮縣之原住民。 2.年滿16歲以上(男女不拘)。 3.國小畢業以上(需識字)。 4.通過本會甄選之前20名。 五、訓練費用：符合參訓資格者，政府補助全額。 參訓學員需繳交保證金$1,000元整，全程參與課程且缺曠時數未超過總時數1/10，於課程結束、參加挖掘機技術士考試後退還。 六、訓練班別：挖掘機操作培訓考照班 訓練人數：20人 訓練時數：116小時 訓練時間：09:00 ~ 18:00 (週六、週日) 訓練日期：101. 02. 04. 至 101. 03. 24. 訓練地址： 學科~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 術科~吉安鄉中山路三段953巷13號 七、訓練課程： 學科 16小時 ： 勞退新制及勞動基準法 2小時 參訓的權利義務關係 2小時 挖掘機相關檢查及保養知識 4小時 挖掘機操作技術及施工認識 4小時 勞工安全與施工安全防護 4小時 術科 100小時 ： 挖掘機目視機具檢查 20小時 機具作業前試車及檢查 20小時 挖掘機樁考 20小時 挖掘機裝車作業 20小時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hlsafety.org/wp-content/uploads/2011/12/100年原住民挖掘機考照班-報名表.pdf'>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就業班補助辦理「100年度原住民職業訓練-挖掘機操作培訓考照班」 &#8211; 報名表</a></p>
<p>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p>
<p>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p>
<p>三、訓練單位：社團法人花蓮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p>
<p>四、參訓資格：</p>
<ul>
1.設藉花蓮縣之原住民。<br />
2.年滿16歲以上(男女不拘)。<br />
3.國小畢業以上(需識字)。<br />
4.通過本會甄選之前20名。</ul>
<p>五、訓練費用：<strong>符合參訓資格者，政府補助全額。</strong>              </p>
<p>參訓學員需繳交保證金$1,000元整，全程參與課程且缺曠時數未超過總時數1/10，於課程結束、參加挖掘機技術士考試後退還。</p>
<p>六、<ins datetime="2011-12-12T08:08:20+00:00">訓練班別：挖掘機操作培訓考照班</ins></p>
<p>訓練人數：20人<br />
訓練時數：116小時<br />
訓練時間：09:00 ~ 18:00 (週六、週日)<br />
訓練日期：101. 02. 04.  至 101. 03. 24.<br />
訓練地址：</p>
<ul>
學科~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br />
術科~吉安鄉中山路三段953巷13號</ul>
<p>七、訓練課程：</p>
<p>學科  16小時 ：</p>
<p><ins datetime="2011-12-12T08:08:20+00:00">     勞退新制及勞動基準法	     2小時<br />
     參訓的權利義務關係           2小時<br />
     挖掘機相關檢查及保養知識     4小時<br />
     挖掘機操作技術及施工認識     4小時<br />
     勞工安全與施工安全防護	     4小時</ins>	</p>
<p>術科 100小時 ：</p>
<p><ins datetime="2011-12-12T08:08:20+00:00">     挖掘機目視機具檢查	    20小時<br />
     機具作業前試車及檢查	    20小時<br />
     挖掘機樁考	             20小時<br />
     挖掘機裝車作業	             20小時<br />
     挖掘機挖溝與回填作業	    20小時</ins></p>
<p>八、報名資料：</p>
<ul>
1.報名表。　　<br />
2.身分證正、反面。<br />
3.二年內1吋正面半身脫帽照5張。<br />
4.近兩個月內之戶籍謄本。<br />
5.繳納保證金$1,000元(甄選通過者繳納)。</ul>
<p>九、招生期程、甄選日期：即日起至101年01月12日下午17時截止報名。</p>
<p>十、甄試日期：<strong>統一於101年01月13日上午9時至下午21時甄選面試，逾時不候。</strong></p>
<p>技能檢定：<br />
本會全程協助學員報考「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士檢定。<br />
※考試通過者，協會協助其申請「原住民技術士技能檢定獎勵金」。<br />
(甲級-6萬/乙級-1萬/丙級-5仟)</p>
<p>報名地址：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p>
<p>報名專線：03-8567997 / 8570997  </p>
<p>報名傳真：03-857630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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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暨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班(回訓班) ★☆ 101年1月6日開課 招生中~ ☆★</title>
		<link>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1072</link>
		<comments>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107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2 Dec 2011 01:14:46 +0000</pubDate>
		<dc:creator>hlsafety</dc:creator>
				<category><![CDATA[課程公告]]></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hlsafety.org/?p=1072</guid>
		<description><![CDATA[訓 練 班 別 : 回訓 課 程 目 地 : 依據法令：98年9月7日勞委會新修正公告「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十七條：雇主對擔任下列工作之勞工，應依其工作性質施以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上 課 日 期 : 101-01-06 上 課 時 段 : 18:30 ~ 21:30 上 課 場地: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 時 數 : 3 小時 課 程 收 費 : NT 800 元 注 意 事 項 : 取得【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作業人員等每三年需回訓3小時。：(每3年應受回訓3小時） 報 名 方 式 受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訓 練 班 別 : 回訓</p>
<p>課 程 目 地 :</p>
<p>依據法令：98年9月7日勞委會新修正公告「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p>
<p>第十七條：雇主對擔任下列工作之勞工，應依其工作性質施以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p>
<p>上 課 日 期 : 101-01-06</p>
<p>上 課 時 段 : 18:30 ~ 21:30</p>
<p>上 課 場地: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659號</p>
<p>時 數 : 3 小時</p>
<p>課 程 收 費 : NT 800 元</p>
<p>注 意 事 項 : 取得【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作業人員等每三年需回訓3小時。：(每3年應受回訓3小時）</p>
<p>報 名 方 式 受 訓 資 格 : 己持起重機操作人員證書者。</p>
<p>所 需 文 件 : ◎ 一張相片 ◎ 身分證影印本一份 ◎起重機證書影本 ◎ 費用:800元</p>
<p>報 名 方 式 : 電話報名、傳真報名、網路線上報名</p>
<p>聯 絡 人 : 何小姐</p>
<p>連 絡 電 話 : ( 0 3 ) 8 5 6 7 9 9 7</p>
<p>傳 真 : ( 0 3 ) 8 5 7 6 3 0 1</p>
<p>報名截止日 : 101-01-04 下午16:00止</p>
<p>報 名 需 知 : </p>
<p>因開課前二禮拜須呈報上級主管機關報班，如課程及人數確定，請先麻煩傳真或來電報名統計人數。</p>
<p>繳 費 方 式 : </p>
<p>支 票 繳 費 : 抬頭為「社團法人花蓮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p>
<p>匯 款 繳 費 : 請註明匯款公司名稱或匯款人(請勿以英文簡寫)</p>
<p>報 到 繳 費 : 當天開課報到繳費</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hlsafety.org/archives/1072/feed</wfw:comment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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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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